武汉公积金提取政策有住房消费类提取、无房租房提取、离职退休提取等。满足不同的提取条件,所需的资料、办理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关于住房消费类提取,很多客户对政策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小编为您归纳了一下,目前以下几种情况都是无法提取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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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父母、子女的房子
公积金提取“谁买的房,谁(夫妻双方)才能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不能相互使用的。
误区二:赠与、继承
根据目前政策,首套房可以凭2010年3月8日之后的房产两证及购房发票等资料办理提取。如果是赠予、继承的住房,虽然父母房产证上加上或换成子女名字,但发票上无子女名字,且此行为不是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行为,故赠予、继承的住房,也是不可以办理提取的。
误区三:未补差价的还建房
拆迁还建房等同于购房提取业务,首套房可以凭2010年3月8日之后的房产两证及补交差额面积的发票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补交差额总额。如果该还建房未补交差额,则无法办理提取。
误区四:房屋装修
武汉目前并没有房屋装修提取政策,只有翻修、大修提取。翻修、大修提取是需要提供武汉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及《危险房屋通知书》等资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