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间,武汉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武汉市房管局关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武汉市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具体区域见通知原文),12月22日执行。
具体新增区域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限购范围图大致如下:
东西湖大致限购范围
江夏大致限购范围
黄陂大致限购范围
11月15日起,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此举也意味着,本地人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房,较低首付30%。拥有1套住房,再买房贷款较低首付50%,再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较低首付款70%,第三套限购。
外地人在汉购房的门槛继续提高。新政规定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在武汉限购区域购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目前,武汉市仅汉南区、新洲区、蔡甸区全区楼盘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偏远位置楼盘仍不限购。
结合11月15日新政细则,武汉楼市新政要点如下:
外地户口:
首套,连续两年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首付三成;
两套以上,暂停出售。
武汉市户口:
首套,首付三成;
二套,首付五成;
两套以上,暂停出售;
非普通商品房住房,首付七成。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据了解,12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6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及11月下半月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其中,武汉1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1.6%,同比涨26.8%。涨幅位居北京、上海、深圳等15个重点城市排名前列名。
业内人士认为,武汉此次楼市调控政策升级,将大幅降低房贷杠杆,遏制外地来汉的炒房团投机行为,有利于保护刚性购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持平健康发展。
21日房管局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