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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权威解读武汉购房落户政策

2016-11-25 14:58:57 来源: 搜狐焦点网 作者:齐志国 编辑

2016年,武汉楼市火爆,房屋成交量上涨,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外地户籍人员希望通过买房落户大武汉。7月31日,武汉公安在平安武汉微博平台进行了一场户政专题的网络问政,针对大家关心的落户、居住证和身份证办理等问题,请来熟知户政政策的民警进行了专业的解答。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了此文,现转发全文,仅供想落户大武汉的朋友们参考。如果你有买房、落户方面的疑难,您可以拨打电话400-898-2022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也可以加入武汉千人购房群,群号:82628313交流。

备注:11月15日,武汉出台最严厉的限购政策政策原文】,外地人需提供两年在武汉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能在中心城区买房。只有具备购房资格才能买房落户哦~

原文地址:http://www.hubei.gov.cn/wsbs/gzfwgb/zfgb/zfwfw/201608/t20160801_874229.shtml

Q: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购房落户条件有什么不同?

A: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

民警重要提示

1.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是房子总价和面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而且必须是新房才可以。二手房不可以。

2.落户要求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为70年产权的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商住楼、办公及经营性用房都不行!不行!因此如果想要通过购房办理外地户籍迁入,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房屋性质。这点很重要!

3.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合并后,原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户口仍属于中心城区户口,原属于汉南区的户口仍属于新城区户口。

4.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户口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Q:购买满足条件的房子后,可以落几个人的户口?

A: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后,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Q:购房合同是2008年11月1日之前的,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购买中心城区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可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008年以前在新城区购买的房子办理不了落户。

Q:在武汉办理购房落户的手续,需要收费吗?

A:不收费。

Q: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能落户吗?

A:除夫妻共有外(夫妻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落户时,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Q:多套房子的面积和金额能累积吗?

A:同一房主拥有多套房屋,且多套房屋金额和面积分别相加,达到落户要求的,可以累计。

民警重要提示

多套房屋叠加需同时满足:

1.同一时期购买。2008年10月31日之前为一个时期,2008年11月1日以后为一个时期。

2.同一房屋属性。即都要满足首次交易的70年产权商品房。

3.同在中心城区或新城区。

4.房主为拟迁入本人的。

Q:买二手房能落户吗?

A:不能。

Q:办理落户需要多久才能办好?

A:7个工作日。

Q:购房落户手续在哪里可以办理?

A:1、武汉市各行政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2、购房入户可以在网上受理,进入平安武汉网——网上办事——网上警局——户政——外地人员购买本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申办户口(外地人员购买本市新城区商品房申办户口)——在线办理。

Q:办理购房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材料有什么要求?

A: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手写签名,原件拟留) ;

2、经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拟留);

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4、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合同、发票丢失的,需提供房地部门出具的合同或发票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拟留)

5、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6、关系证明(对照以下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1)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关系明确的,出具《户口簿》(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2)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无《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拟留)。

(3)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能反映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履历表和子女在校学生档案原始资料),无法出具原始资料的,需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4)对非婚生子女,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其中,对非婚生子女随父亲落户的,由其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印),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法院判决书、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5)父母离异,子女投靠父或母的(被投靠人有抚养权),须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明确子女抚养权);属法院判决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法律文书(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材料要求

1、所有的申报材料均用A4纸提供;

2、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需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Q:购房落户可以迁父母的户籍吗?

A:不能。购房落户只能迁户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其他亲属均不可以。

Q:生育二胎,一家四口,可以同时落户吗?

A:不可以。一套房只能迁3个人的户籍,家长可以先办理父母和一个孩子的户籍,另一个孩子随后办理子女投靠父母。

Q: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户口可以随意互迁吗?

A:中心城区之间的户籍可以互迁,只要有住房。新城区户籍不能平迁到中心城区,除非满足购房入户的相关条件。

Q:房主不落户,配偶和小孩可以办理购房入户吗?

A: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房主不落户,那么其他人也不能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必须同时迁移入户。

市民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85395115

2.平安武汉网站咨询:

网址:http://www.whga.gov.cn

更多落户大武汉的方式,请点击:

武汉较新落户政策盘点 实在太全了

  关于落户武汉,以下9则重要的文件,大家可以自行搜索。

  1、《武汉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迁移的通知-武公办〔2012〕42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武政〔2013〕31号)

  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通知》(武政办【2014】98号)

  4、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5、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大学毕业生“新政”政策解释

  6、《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武公户[2003]9号

  7、《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

  8、《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武公通字[2009]1号

  9、《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武发[20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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