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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费该由谁承担?

2015-08-27 08:22:30 来源: 长江商报

  今年以来,楼市交易升温,很多购房者在申请二手房商业贷款时,往往被要求缴纳一笔动辄数千元的评估费。这笔钱该由购房者承担吗?

  评估收费标准不一且“走过场”

  所谓“房产评估费”是指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控制贷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

  记者多方走访并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发现,在上海、北京、济南、南京、南宁等多个城市,向购房者收取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多数银行将房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并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收费标准为房价的1‰—5‰不等。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估价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状况,还要现场拍照记录。但很多购房者反映,所谓评估只是花钱买报告“走过场”。

  评估费流入银行指定评估机构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银行声明收费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但多数银行均有指定的合作评估机构,消费者可以在三至五家合作机构中“随机”选取。

  2006年,《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法律界人士认为,评估是银行内部风控的手段,依据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但部分银行及中介要求购房者承担,有滥用强势地位追求不当利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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