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一期一标工程(未完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一期一标工程(未完工程)建设地点为鳌江镇,总建筑面积为125313平方米,工程投资约1.6亿,已完工程具体见附件:形象进度表.
2、工期为70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1、图纸(含联系单)中2#楼消控中心、5#楼开闭所装饰装修及安装(含地下室与其他标段相连的桥架)须在开工令下达后90天内完成;2、全部主体工程的结顶时间须在开工令下达后250天内完成)。
3、本次招标范围为未完部分的土建与安装(具体内容统一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形象进度表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4、质量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本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1日, 09:00- 16:30至2016年1月29日, 09:00-16:30。(工作日)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