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B30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昆阳镇,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及相关服务等,工程费用:约800万元,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市【2014】159号文件标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或建建【2001】82号文件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有完成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自2009年12月1日以来,有完成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8日,上午09:00-下午16:30(工作日)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