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由于温州市区现阶段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高位运行,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风险管理预案》(温公积金〔2013〕109号)、《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管理办法》(温公积金〔2015〕59号)及相关规定,市区将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
一、市区自2015年10月19日起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轮候期间,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流程仍按原规定时限办理,贷款发放按贷款抵押权预登记或抵押权登记手续收到的日期先后排序轮候,同日收到的按贷款合同号先后顺序排序轮候。
二、我中心各管理部将每月公布当月发放贷款资金计划量,按公布的计划量逐户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计划使用完毕时已排序未发放的轮候贷款件依次顺延至下月发放。
三、申请贷款的缴存职工请关注我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轮候公示信息,或向贷款申请地管理部窗口咨询。申请贷款的职工可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贴息贷款),选择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将不需轮候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