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5]141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西河水深区块A1-0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竞买对象: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4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苍南县境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21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11日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信局将在2015年9月18日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八、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9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5年10月9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10月9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8:30时至2015年10月9日15:3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