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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创 拍卖房实行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

2014-03-05 08:23:12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黄云峰

  温都讯 昨天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中国银行温州分行等三家银行,正式签订司法房产拍卖协作纪要。根据协作纪要透露的信息,今后在温州全市司法拍卖房产(包括网拍和传统拍卖)都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相关银行可提供70%贷款额度、期限最长30年的贷款。

  同时,协作纪要还将房产司法拍卖比照新建商品房买卖,实行司法拍卖房产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保障银行放贷“零风险”、买受人贷款“零负担”。据悉,该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根据温州中院方面的统计,去年温州两级法院一共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918处,价值46.96亿元,其中52%属金融债权抵押房产,涉及不良资产120余亿元。据预计,今年全市金融类执行案件将在去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态势,今年我市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被执行房产将达到2000多处。

  温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潘光林介绍,以往司法拍卖房产都要求一次性付款,温州的被执行房产平均标的额超300万元,一次性要付出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这让较多有意向的竞买人望而却步。初步统计显示,2013年我市被执行房产司法网拍平均每次参拍人数为4.1人,首拍成功率低于5%。“怎么解决司法房产拍卖中的买受人融资难,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去年12月,鹿城区法院与中国银行温州分行签署了《会议纪要》,开通司法网拍按揭贷款平台。不过,平台运行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是银行方面存在放贷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要求买受人提供担保,这增加了买受人的负担。”有银行界人士这样说。

  面对这种情况,温州中院成立专题调研组,总结鹿城区法院试点拍卖房产抵押贷款的经验,今年初在得到浙江省高院的支持的前提下,多次与市住建委和相关银行磋商。

  最终,法院、住建部门、银行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将房产司法拍卖比照商品房买卖,在整个流程中,增加预登记程序,建立司法拍卖房产预登记制度。这相当于,将鹿城区法院司法网拍按揭贷款平台进行了“升级”——从司法房产网拍领域扩展至司法房产拍卖领域,将传统司法拍卖也纳入其中;从原来鹿城区法院一家试点,扩展至温州全市。

  潘光林说,按照新的流程,银行降低了放贷风险,买受人也不需要再向银行提供担保,实质上,该措施也降低了买受人参与司法房产拍卖的门槛。此次先在中国银行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浦发银行温州分行等三家银行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将面向全市所有银行推行此业务。

  温州中院副院长林跃表示,司法拍卖房产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有效解决了司法拍卖一次性付款的难题,将会大大推动司法房产拍卖的发展,提高拍卖成交率,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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