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3月29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发布公告,宣布将对310国道城区实施限速,限速为60km/h,违者将依法处罚。
新310国道城区段全长9公里,2010年建成通车至今,共发生死亡事故52起,造成54人死亡,超速行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310国道是渭南城区少有的绕行分流路段,车流量大,车辆超速行驶过程引起扬尘较大,造成空气污染。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铁腕治霾,减少扬尘对空气造成的污染,临渭交警大队决定,在该路段实施流动、固定和区间测速,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310国道临渭城区段(东起新310国道与老310国道交叉口,西至新310国道与关中环线丁字)限速60km/h。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后临渭交警大队将对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自觉抵制超速违法行为”。
记者 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