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宁)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名牌产品的通知》,我市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山”牌通用硅酸盐水泥等30家企业的37个产品被评为“陕西省名牌产品”,陕西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旅游景区服务被评为“陕西省服务名牌”。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7家企业的75个产品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3家企业获得“陕西省服务名牌”称号,名牌认定数量居全省第三。
为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质监局积极实施名牌战略,组织我市企业争创陕西省名牌产品,2016年省名牌产品评审工作依据《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经专家评审、市场调查,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向社会发布。“省名牌产品”称号代表着在同行业领域产品质量及服务处于省内先进地位或位于国内国际先进行列,是省政府授予企业及其产品的较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