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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官司打赢却被断水电 开发商称无权管理

2010-06-24 08:18:2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家住罗湖的欧如君1992年年底在龙岗葵涌土洋社区购买了一块地皮,并于翌年找开发商统一建设,多年后却无意间发现产权人已变成开发商老板。今年2月,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其胜诉。她顺利拿到房产证,但开发商却在她重新装修时断了水电。

    房产被开发商转至名下

  1992年年底,欧如君向龙岗区葵涌街道土洋社区购买了一块地皮并参与统建,并与深圳市金海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约,按照当地的规划需要由该公司统一建设,欧如君随后偿付了326024元工程款。

  欧如君说,1995年年初,房子建好后,开发商不断以“房子还没有整体完工,还在维修”为由拒绝交房。但2002年年底,开发商却突然来电催促其去办理入伙手续。可当她看房时却发现房子的外墙、天花板等地方漏水渗水,且对方并未领取质量验收合格证,查询也发现,房子早在1997年12月份就被开发商老板郑建敏转移至自己名下。于是,欧如君将开发商告上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在2010年2月2日民事调解书中称,1997年间,郑建敏擅自把房屋产权办理到自己的名下,“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法院要求“郑建敏将海滨山庄A 19房子转移登记至欧如君名下”。

    开发商“要通自己去通”

  2月21日,欧如君满意地从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取得一本“房地产证”。然而,当欧如君请来施工队,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时,不到半个月却发现,房子电断了,水也断了,“物业管理处来了一帮人,把连接电源的电线和电表的线剪断了,连接水源的水管也干脆拆掉了”。

  欧如君称,自己全家人这三个月来不下20次找到物业管理方表示要办理入伙手续,“我们又不是不给水费电费”,现在就算官司打赢了,房产证到手,没水电也照样无法入住。

  而深圳市金海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告诉南都记者,业主跟开发商很多纠纷未解决,而且当初通知业主来入伙他们并没有来,现在物业管理公司确实不愿意管理这栋房子,“我们又没有跟他们签订什么协议要帮他们管理,他们要就自己通水通电去”。

    ■ 部门说法

    葵涌物管办:开发商无权断业主水电

  土洋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利锐良称,开发商这样做明显不对,居委会也多次进行调解,自己也给开发商多次打过电话,但对方仍表示不愿解决此事。

  昨日下午,葵涌街道物业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蓝学才告诉记者,此事物业管理办已多次进行调解,但调解结果并不理想,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去断业主的水电的,如果开发商继续这样下去,物业管理办只能将实际情况向上面反映,并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责令整改,并依法罚款。

  来源:南方网

  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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