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装门影响邻居采光和通风 法院判拆除
2008-12-11 08:55:53
来源:
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
作者:丛林于洪香
家住顶楼4楼的孙某在楼道内安装了一个大门,影响了3楼邻居马某家的采光和通风,被马某告至法院。法院判决孙某将大门拆除。
马某和孙某是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某生活小区的上、下楼邻居,马某住3楼东户,顶楼4楼东、西户均为孙某所有。今年6月,孙某在3楼通向4楼的楼梯上且靠近马某家的房门处安了一个门。马某认为其所在楼道的通风和采光受到影响,为此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安装的大门。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风、采光等问题。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孙某未经马某同意,私自安装大门,改变了原楼梯的状态,给马某家的通风、采光等造成了影响。因此,马某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编辑:舒会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