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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西华苑不少保障房竟被出租!记者调查内幕

2017-07-13 07:27:40 来源: 中国山西

西华苑三、四期是我市近几年来首次由市政府投资建设、规模较大、房源最多的保障房项目,其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4000多套,保障对象均是低收入家庭,2013年全部交房。

这本是一件阳光、温暖的民心工程,可是最近有不少读者反映,这些用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竟然拿来出租,而且并非个例。

对此,有市民表示,保障房是一种公共福利产品,是对低收入群体的关爱,如果把这样的房子用来出租,那就丧失了它的保障功能,并且损害了社会公平,应受到严厉打击。

保障房违规出租

近日,记者从58同城等房产中介网站上看到,西华苑三四期出租的房源有上百套。

记者以租客的身份咨询了一位华地佳源中介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手头有很多西华苑三四期的出租房源,这些房子的面积集中在70平方米左右,以一室一厅居多,租金在1100元到1500元,租金全部年付。当记者询问该小区是经适房项目,能否出租时,

对方称:“小区的很多房子都在出租,没有问题。有的廉租房都可以出租。”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几位置业顾问,他们均表示,西华苑三四期的房子可以出租,少有强调的就是租金必须年付,至于房屋的保障房性质不是不提,就是认为保障房并不影响出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的房子已经租了不只一次,房东在租客即将到期时,将出租信息再次发布到网上,寻找下一租客。

违规出租要受罚

保障房本是民众实现安居梦的一个重要途径,而部分家庭将保障房违规出租,这是一种公共利益下的欺骗行为。

对此,省房协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近日出台规定,加大对保障房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违规个人,将从目前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改为10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中介一旦被查实违规代理保障房出租、出借、出售,将直接取消资质。

按照山西省住房保障的相关管理条例,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将所购买(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转租)、出借的,由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退出决定,由政府强制回购(收回)。

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的家庭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由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退出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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