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取消了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据此,省政府对应取消3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我省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对国家文物局关于馆藏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审批的初审;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初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初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等。
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例如,取消复印打印业务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发现复印打印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章刻制审批取消审批后,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修订后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明确监管标准、要求和处罚措施,要求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公章后,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等基本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