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旅客权益,山西省将从2017年3月1日起,对我省道路长途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
实名制
是指旅客在购买道路长途汽车客票和乘坐长途客车时,需要登记、查验个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等信息的一种制度。实名制管理包括实名制购票、实名制查验两个方面。
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明确了长途客运实名制的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其他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明确对旅客购票、免票儿童申领实名制客票及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有关要求: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身份信息。
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新规还要求:
旅客进站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乘车。
除身份证外,乘客还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有效证件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