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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我爱我家合同违规:卖家损失千万

2013-03-26 17:20:34 来源: 法制晚报

  通过中介卖房,因有第三方的合同保障,几名业主在收了三成房款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然而买房人却迟迟未按约定将尾款付齐。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我爱我家表示,如果中介知道实际购买人有多套房产却没有传达,其行为是有缺失的。

  上午现场

  我爱我家为相关业主开具证明

  今天上午,4家受害的业主来到我爱我家的总部,询问说法,因为此事一直无法通过警方立案,因此业主们要求我爱我家出具一共有多少家业主受害及涉及金额的相关证明。

  一位业主的律师告诉记者:“只有涉及的业主人数多了,刑侦立案的可能性才更大。”

  经过协商,我爱我家的负责人贺女士表示,愿意为到场的业主及另外有同样要求的3家开具证明,并积极配合业主和司法机关的调查。

  而这件事解决之后,我爱我家公司也将会对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相关材料准备好之后,业主代表们还将前往刑侦机关申请立案侦查。文/记者 张雷

  讲述

  “代理人”买房 收到三成房款过了户

  家住酒仙桥将府家园的卖房人马先生介绍,去年11月份,他想换房,通过我爱我家晶都国际店的业务员找到了买家张某。

  马先生回忆,张某到店后,象征性地谈了谈价钱后就表示这房子她要了,但称自己名下有多套房子,已无购房资格,得让姨家的孩子帮忙过户。

  马先生说,只要是正常交易,能收到全额房款就可以,当时他并没有纠结于“代理人”王晓波与张某的关系。

  随后,张某又提出,自己是生意人,手里得多留活钱,希望“先给三成首付款,然后过户将房屋做商业抵押,60个工作日内银行放贷,再交付其余尾款”。

  马先生说,虽然这样有风险,但中介说,张某在这里买了好几套房,都是这么操作的,而且有第三方做担保,他就同意了该交易。

  追款几十次 发现房屋被抵押

  今年2月16日,眼瞅新买的房子也快交尾款了,马先生想问张某银行贷款的事怎么样了,但张某电话关机,找到协助交易的中介员工,中介给了另外的手机号。

  联系了两天,张某各个手机号都不接马先生电话,马先生尝试用母亲的手机号打过去,张某竟然接听了。得知又是马先生,张某表示,自己在外地,后来再也不接听马先生的电话,只是短信回复。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3月8日给钱了。” 3月1日,张某给马先生发短信称,自己把6套房子一起在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做抵押贷款,其中2套评估出现问题,但最晚3月15日前可以批贷。

  3月10日,张某表示,“批贷函已经出来了,20多号到账。”

  此时,马先生怀疑被骗,咨询律师后于3月18日对房屋申请保全时,被告知房屋已被两次抵押。

  马先生发现,自己360万卖出的房子,2月1日在兴业银行被抵押了430万,3月6日抵押给个人150万。

  申请保全 发现买房人拖欠几千万尾款

  马先生随即报案并前往朝阳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事情还没说完,工作人员就问,“是张某吗?”

  工作人员隔窗举起了一张纸,上面有张某的信息和诸多名字,表示,这些业主都在近日举报过类似事情,让马先生赶紧联系我爱我家。

  目前已证实,仅在我爱我家就有7名业主出售9套房产给张某,其拖欠尾款千万。另有其他中介机构也有类似情况,张某目前拖欠众业主尾款几千万。

  据了解,目前取得联系的所有业主都集中在望京和酒仙桥地区。

  丽景明门业主王先生通过我爱我家望京网络1号店一次性打包卖给张某三套总价值930万的房产,约好45个工作日之内付清尾款,但至今一分钱也没收到。

  进展

  法院已经受理此事

  近日,多名业主就此事找到派出所和朝阳公安分局经侦部门,希望能够立案。

  相关民警表示,由于该事件中“代买人”都是实名,没有虚假信息,因此暂不能算作诈骗,应为经济纠纷。

  目前,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事,表示可以立案,业主们也纷纷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诉前保全,希望能争取给房子多一点点保护。

  疑点剖析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拥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只能购2套房,既然张某称自己是北京户口,为什么还能产生这么多套房产交易?

  卖房的业主表示,张某用“代买人”的身份,在我爱我家共进行了10笔交易,无一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

  张某称,虽然自己是北京户口,但因其名下有多套房产,故得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来买。她找到的这几位“代买人”,不是和她一个村镇的“老乡”,但也都是顺义人。“正因这样,我们才更相信她们是亲戚。”原业主赵女士称。

  “有些人在网上发了求职信息,不知是不是被张某利用了。”赵女士称,有业主根据“代买人”的信息在网上搜索,发现其中几个是求职者,不知道他们是否把这种“代买交易”当成了“临时打工”。

  这些“代买人”中,有三人名下均买了两套房产,均价六七百万以上,他们还都不知道自己摊上的事具体有多大。

  截至今天上午,记者致电“代买人”,但所有电话都无法接通。

  为何轻信买房人 有“良好记录” 让中介觉得遇到“金主”

  “开一辆进口奔驰,张口就说自己刚从南美回来,预测房价要涨,专门回来投资房产的。”马先生回忆与张某的排名前列次见面,摇着头说,“没想到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爱我家晶都国际店的张店长和经纪人闫先生,协助业主们与张某完成了多次交易。“门店同事说,她在望京完成过一个交易。”张店长称,张某并非所有的交易都有欠款,而是有“良好记录”在先。

  因此,尽管她买多套房屋,且均提出“付三成首付款就过户,商业抵押后再交余款”的“非常规交易流程”,也并未让他们怀疑,只是觉得,“这就是个倒卖房屋的投资人”。

  多套房屋,每笔都痛快地拍板,交税费时毫不过问地把卡给经纪人代刷20多万,给中介费十几万时也很痛快……这些都让中介们觉得,遇到了“金主”。

  对话

  我爱我家:工作人员行为有缺失

  FW:我爱我家有无规定,要提醒交易风险?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以下简称胡):我们有这样的规定,合同中也有风险提示。

  FW:那这种先付三成首付就过户的交易,是不是风险过大?

  胡:有风险。但这个买家不是排名前列次在我们这里买房,之前买过一次。

  FW:知道她是一个人买多套房的投资行为,这种交易也可以顺利进行吗?

  胡:如果一个人同时买多套房,系统里会有特别显示,我们可以及时关注此人,管控风险。

  FW:张某办理手续的经纪人知道她是多套房屋的实际购买人,等同您说的个人购买多套房产。这个情况,不需要备注或报告给公司吗?

  胡:特殊情况,报交易时应该备注,但系统里没有。

  FW:那员工属于违规操作吗?

  胡:如果了解该情况,没传达,工作人员的行为是有缺失的。

  FW:业主一直强调,交易前他们很担心,中介员工告诉他们公司有“资金担保协议”,他们才敢签合同的。公司有这个协议或口头承诺吗?

  胡:没有这种资金担保。

  中介公司是不能够担保客户拿到房款的,中介费不包括交易本身的钱款担保,中介公司要做到这个早赔了,合同里也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追访

  下月起由银行监管资金

  记者上午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此类事件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交易资金监管的环节,此前本市已推出了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

  记者了解到,由于这一政策并非强制性规定,卖房人因资金监管办理周期、手续繁琐等原因,并没有要求中介通过银行进行资金监管。

  但这一规定今后就要强制性执行了。自4月1日起,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范围扩大到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延庆、密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个区县。

  对于存量房交易平台的推广,剩下6个区县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时间,市住建委不再做统一安排,不过最终二手房“官办”平台一定会覆盖全市。文/记者 陈斯

  本版文(除署名外)/记者 李晓雨

  受害业主坐在我爱我家总部会议室看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旁边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正在等待领导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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