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CG-1123 | 宗地面积: | 198391.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太原市和平南路343号,东至和平南路,南至南上庄用地,西至沙沟村、南上庄用地,北至沙沟村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住宅50年 | 容积率: | 3.0-3.5 | 建筑密度(%): | 20-33 |
绿地率(%) | 最小35 | 土地用途: | 居住兼容商业 | 保证金: | 42098.7万元 |
起始价 | 6014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8月1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8月26日10时00分 |
备注: | 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兼容比例5%-10%)。本地块按照现状整体出让。根据太原市城乡规划局并规函字[2011]358号《关于太原锅炉厂改造区域内需保留工业遗迹规划意见的函》地块中有12361.38平方米的保留工业遗迹。 |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8月12日 至 2011年8月24日 到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8月12日 至 2011年8月24日到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8月25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1年8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8月26日10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及挂牌时间均为工作日。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电话:0351-358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