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幅调整人才政策,新设立院士工作站,补贴资金由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科研团队引进等政策也有所调整,资助额提高,拨付时间缩短。
7月23日,中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人才工作政策相关规定的通知》,新规调整为“市财政为每个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提供8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资助”,至于“为在站(基地)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提供5万元的研发经费和12000元的工资外生活补贴”保持不变。
该通知还规定,省属、央属企业(事业)派驻中山机构高层次人才,与中山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中山市落户并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可享受10-100万元的购房补助,及每月1000-5000元的特殊津贴。所需经费由市、镇(区)各负担50%。(杨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