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统计部门的消息,2009年,我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053元,同比增长10.2%;人均消费性支出12962元,同比增长7.8%。在全省11个城市中,我市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支水平居首。
2009年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160元,同比增长5.3%,占家庭总收入的47.7%(所占比重比上年降低3.3个百分点),仍是居民家庭生活收入的主要来源;转移性收入为8610元,同比增长36.2%,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7.0%上升到44.8%;财产性收入为457元,同比增长4.1%,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3%;经营净收入为969元,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0%,同比降低39.7%。
2009年我市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性支出为12962元,同比增长7.8%。从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看,除交通通讯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略有下降外,其他6项支出均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