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观点地产网
9月22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称,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通知》获悉,该文件的出台是为了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称,文件自2017年9月23日起实施,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