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11日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济南市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其中有序放开租赁住房落户限制,从而实现落户政策的重大突破。
济南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公安机关制定户口迁移配套实施细则,正式按新政策受理相关户口迁移业务。
根据新政,除济南市主、副城市中心主要所在区域的优化落户范围外,凡符合迁入条件,在济南其他城区、镇区(含街道)居住就业及创业人员,可在经过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处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