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今晚网
“今年以来,由于房价快速上涨、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调整、新的房屋调控政策出台等因素,我院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长。”今天上午,记者从和平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11月,该院共受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41件,与2015年同期(36件)相比增长了2.9倍。
据统计,和平区法院今年受理的141件案件中,通过房屋中介机构签署房屋买卖协议的共116件,约占82%;涉及学区房的案件共89件,约占63%;因卖方违约的案件共108件,约占76%;涉案房屋所处地段以学区片为主;购房人以1975-1985年出生的中、青年人群为主力,约占案件数量的71%。
和平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张丽介绍,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排名前列,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房屋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但部分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为了促进交易成立,往往作出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如审查不严格,对已有多家法院查封的房屋仍挂牌出售;再如,单方变更合同,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允许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并承诺能够让对方同意变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中介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中,中介加重买卖双方义务,减少自身义务,明确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而自身的违约责任却鲜有体现。根据合同约定,不论给买卖双方造成多大损失,中介只有得不到中介费的风险。第二,学区房纠纷比例居高不下。和平区地处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优质且丰富,在和平区购房多以子女上学为主要目的,故学区房异常火爆。2015年,和平区教育系统推出新政,部分小学限制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随之带来了新类型的案件,买卖双方针对诉争房屋的学位问题诉至法院。第三,卖方违约,买方要求继续履行的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今年以来,由于房屋价格上涨幅度较快,卖方违约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继续履行的案件数量明显高于往年,今年已判决的32件案件中,买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