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天津搜狐焦点网 > 天津新房 > 新闻中心

天津市调整耕地占用税 每平米税额30元至40元

2008-07-17 08:22:09 来源: 城市快报 作者:马樱健
日前,《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已正式公布实施。调整后,本市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40元;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30元。占用基本农田、基本菜田的,在排名前列款、第二款规定的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征收。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在排名前列款、第二款规定的适用税额的基础上减按70%征收。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格调初晴

格调初晴

900万元/套

西青

查看详情
农垦含章宝邸

农垦含章宝邸

11000元/㎡

宝坻

查看详情
格调榴园

格调榴园

27000元/㎡

河东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