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深圳规土委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草案,宣布前海蛇口自贸区新增蛇口南及赤湾片区和大小南山片区。
从公布的草案中的自贸区规划公示文件中,可以发现,自贸区范围除了原有的前海蛇口自贸区,增加了蛇口南及赤湾片区和大小南山片区。
而前海蛇口自贸区的规划用地面积也由原来的28 .2平方公里增为37.86平方公里,增加了近10平方公里。
草案中公布的新的自贸区区域位置图
公告截图:
公告内容如下: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更好更快地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牵头开展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现按规定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草案)进行公开展示,征求公众意见,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一楼展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一楼
(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综合办公楼一楼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qh.gov.cn
二、公示时间
公示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11日止。
三、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1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2室收,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949643,联系人:彭工。
(一)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任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