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圳搜狐焦点网 > 深圳新房 > 新闻中心

不夜城暗藏“光污染”凶器 专家呼吁建立“柔和城市”

2012-09-15 09:11:3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卢韵如 张锐宣 王莎

  你可曾被玻璃幕墙折射的太阳光刺痛眼?又可曾被商场的巨幅LED屏照得彻夜难眠?或者被不知何处扫过来的一束激光灯吓得惊慌失措?现代都市里,光污染时有发生。

  眼科医生说:“不适当光源不仅损伤眼球,还可能引起心率紊乱”,生物学家说:“不仅有大批鸟儿因分不清建筑外墙还是天空,撞壁而死,萤火虫也因城市夜光而找不到配偶”……

  高楼建设中大批使用玻璃幕墙、商场运营中大量运用霓虹灯和LED屏,以及建筑过于密集和缺乏规划等,被认为是日常所见光污染的元凶。然而,谁在管?谁能管?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光污染,有市民因小孩屡次被夜光惊醒而投诉,遍寻多个部门无人负责。

  小儿午夜被光惊醒,遍询三部门没人管

  午夜两点,市民林先生的孩子从梦中惊醒,窗外LE D大屏上闪烁的图像,在房间里投下晃动的影子,把这个2岁多的孩子吓得放声大哭。

  “已经好多次了,孩子被窗外的灯光吓哭。”林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曾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方建议他找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排名前列次接到电话时,表示会去协调,但是第二次再致电过去,却表示没有执法权,转而建议他找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对于林先生反映的问题,表示只能对这块LED大屏的设置程序负责,只要设置审批程序合法,对于其具体播放的内容、时长,均不负有监管责任,他们建议林先生直接提起诉讼……

  光污染尚未立法

  深圳在2004年也曾发生过地王大厦激光扰民事件,当时地王大厦楼顶的激光灯直接射到香港上水的高层住宅,那里的住户每晚被强光直射4小时,集体投诉抗议,最终面向香港方向的激光灯被无限期关闭。

  究竟谁来管、谁能管?林先生上网搜索了一下,这样的情况算是“光污染”,在上海、重庆、南昌等地都有被媒体报道过的案例,但都以“光污染尚未立法”而不了了之。2004年时上海曾出现过公开审讯的“光污染排名前列案”,最终驳回了原告索赔的诉讼请求,只是责令“肇事者”停止使用造成光污染侵害的3盏双头照明路灯。

  现在,深圳的林先生不仅为小孩夜夜受惊而苦恼,也很担心这样的“夜光”会影响小孩的视力发育。

  深圳眼科医院主任医师姚晓明也表示,光污染在医学界的准确说法是“光辐射”,不适当的光源对人体存在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伤害,尤其是对眼球的伤害,有些则为不可逆的。他提及现代都市中普遍存在的“人工白昼”,夜晚的灯光和白天一样,人要是彻夜被这种灯照着,生物钟会被打乱,甚至引起心率紊乱。

  随后,南都记者就此事采访深圳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针对光污染,目前深圳既无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无明确的职权部门管辖。

  问题会进一步加剧

  然而,林先生的投诉并非个例。本周选题出台之后,南都记者就陆续收到市民们的反馈,其中有白天开车时,被玻璃幕墙照花了眼,险些酿成交通事故的;有窗子下面霓虹灯彻夜滚动闪烁,难以入眠的;也有把突如其来的激光灯束当成闯了红灯被拍照,紧急刹车险些导致追尾的;更不乏和林先生一样,孩子被夜里的LED屏幕惊醒的。

  综合这些案例,对人们生活造成影响的光源,主要有两类:一是由于城市建筑中大量运用的玻璃幕墙,形成对太阳光的强烈折射,刺到司机或行人的眼睛;二是由于商场、娱乐场所等大量安装的LED屏、霓虹灯,深夜不休,令周边居民难以入睡。“光污染问题,是城市建设和发展造成的。”深圳市建科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说。

  然而,这一问题不引起特别重视的话,几乎会毫无悬念地进一步加剧。现在,深圳规划或在建的200米以上超高层便有74座,据多个项目的设计师介绍,为了追求内部使用者的感受以及降低后续的保养成本,玻璃幕墙依旧是建筑外立面的材料。加之两年之内,深圳还将有逾千万平方米的综合体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各种建筑形态日益融合,住宅、商场、写字楼、酒店等不同类型的物业融合在一个项目里,也就是说,居住可能受到越来越频密的商业活动的打扰。X


  罗湖金色大楼 玻璃幕墙反射阳光进室内,照得人发热

  本周二上午11点多,顶着炎炎烈日,南都记者来到罗湖商务中心附近,远远望过去这座金色的大楼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还夹杂着些刺眼感觉。在深南大道的南侧,与罗湖商务中心隔路相对的一栋楼也是金色外立面,不过目前处于烂尾状态,有资料介绍说,特色的金色大楼是为了表现“金色罗湖”的特色。

  居住在附近的一名白领伍先生告诉南都记者,由于深圳的太阳光线是从南面照射过来,因此针对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所反射的刺眼光线,受影响比较大的是其南面的楼房。不过罗湖商务中心南面是深南大道以及其他写字楼,住宅楼集中在其北面,因此光污染似乎并不严重。

  而烂尾金色楼的南面却集中了多个住宅小区,其中高嘉花园、美园与其都只有一路之隔,在中午时间,南都记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所反射的太阳光线就映射在路面以及住宅楼上,相比一般无色玻璃所反射的光线,金色外立面所反射的光线则更加带来一种炫目感,令眼睛无法直视。

  以前伍先生就住在美园小区北边,即靠近写字楼的一面,他说:“上午10点左右就会有太阳光从对面玻璃上反射到屋内,一般到下午4点后才好点,白天如果在家里,就一定要拉上窗帘,不过也有比较热的感觉。”

  这种由玻璃幕墙反射所导致的光污染,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赵群昌认为是建筑物外立面所导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目前不少建筑的外立面使用玻璃幕墙,仅仅是为了外立面的造型好看,却因此导致周边环境受到玻璃反射过来的光线,各种光线交叉集中的区域,就形成了光污染。”而像罗湖商务中心这种金色外立面的设计则只是追求外表好看的独特之处,却给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会展中心 白天阳光刺眼、晚上灯光晃眼

  说起是否经历过“光污染”,市民袁先生一头雾水。而被问及是否有过被强光照射影响视觉和神经的例子时,袁先生立马表示“有”,除去倒后镜反射后方车辆打远光灯的案例外,他说在市区驾车经常会被高楼外墙折射的太阳光刺到眼睛,尤其在福田会展中心附近。

  一次傍晚,他驾车在滨河大道会展中心路段向西行驶,突然感受到一束强光猛然刺进双眼,下意识地来了个急刹车,差点酿成后面一长串车追尾。“分析光线来的方向和角度,应该就是太阳光打在某栋写字楼的玻璃幕墙上折射回来的。但分不清是哪栋写字楼,可能还经过了好几番折射。”袁先生说他自那以后,晴天开车一定戴墨镜。

  会展中心周边写字楼林立,晚上的霓虹灯和广告牌也在挑战人们的视觉神经。市民张小姐反映,一次晚间她驾车到大中华交易广场旁边,就被西边矗立的电子广告牌晃到眼睛,高频率变化的屏幕是在切换广告,引起行人关注,但也影响驾车安全。在那附近的星河世纪,楼顶有不分昼夜播放广告的巨型LED电子显示屏,附近也有居民投诉其光线强度过大,影响睡眠。

  海岸城商圈 “不夜城”让旁边住区小孩不想睡觉

  海岸城和保利广场一带是南山区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周边的住宅小区踞此身价倍增,但住进去以后的业主们发现临近大商场也有坏处,尤其与海岸城有一路之隔的观海台小区排名前列排,时有居民反映被灯光干扰。

  “夜间的光污染虽然对成年人影响不大,但对在生长发育期的小孩子的影响则不可避免。”家住观海台的陈先生反映,他的小孩今年刚两岁,需要早睡,但这必须要将小孩房的窗帘全部拉上,并将窗帘加上双层遮光布。“尤其是保利广场旁边的保利剧院,夜间球形的建筑外形在表层数以万计灯泡的照耀下显得甚是好看,但小孩子对此类光线甚为敏感,经常很晚了都不想睡。”

  晚间7点左右,海岸城、保利剧院等外墙上的各式光源就会亮起。商圈内涵盖着天利中央广场、海岸大厦等写字楼,每到夜间不少加班的人们依然让办公室保持灯火通明的状态,不可避免地困扰到直接面对他们的滨海之窗用户。X


  1 什么叫光污染?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光污染的定义:过量的光辐射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包括可见光、红外线和紫光污染外线造成的污染。

  光污染问题最早于20世纪30年代由国际天文界提出,他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室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的影响。后来英美等国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为“光害”。

  现在一般认为,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适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见的光污染的状况多为由镜面建筑反光所导致的行人和司机的眩晕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灯光给人体造成的不适。

  2 白亮污染

  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白亮污染:当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炫眼夺目。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

  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了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的生活。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还容易引起火灾。烈日下驾车行驶的司机会出其不意地遭到玻璃幕墙反射光的突然袭击,眼睛受到强烈刺激,很容易诱发车祸。

  3 人工白昼

  人工白昼:夜幕降临后,商场、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束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即所谓人工白昼。在这样的“不夜城”里,夜晚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

  目前,大城市普遍、过多使用灯光,使天空太亮,看不见星星,影响了天文观测、航空等,很多天文台因此被迫停止工作。据天文学统计,在夜晚天空不受光污染的情况下,可以看到的星星约为7000个,而在路灯、背景灯、景观灯乱射的大城市里,只能看到大约20-60个星星。

  4 彩光污染

  彩光污染: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据测定,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且对人体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

  科学家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而且对人的心理也有影响。“光谱光色度效应”测定显示,如以白色光的心理影响为100,则蓝色光为152,紫色光为155,红色光为158,黑色光,为187。要是人们长期处在彩光灯的照射下,其心理积累效应,也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倦怠无力、头晕、神经衰弱等身心方面的病症。X


  声、光,还加烟花 水鸟不敢回来,欢乐海岸是谁的欢乐之地?

  欢乐海岸的水秀表演节目《深蓝秘境》堪称震撼,其中有这样一些台词:“你们知道吗?鸟儿要经过多少磨难,才能回到欢乐海岸!”“是火鱼王把我亲爱的鸟儿赶走了!”“但是谁也阻挡不了鸟儿回家。”然而,这样一个立意呼吁保护候鸟的节目,却受到市民的质问:每晚上演这么强烈的人造声光,鸟儿们还会回来吗?

  周边居民生活已受到影响

  周六晚8点,记者来到“欢乐海岸”3D水秀《深蓝秘境》的看台上,所见除了V IP贵宾位还有些空座,其他位置几乎都挤满了慕名前来的观众和旅游团。上述对话正是来自此节目的几句核心台词。这个表演每晚(除了雨天)都有,节目总长40分钟。由大型的电动舞台和喷射而成的超高水幕组成表演背景,以鸟儿经历万险终于回到欢乐海岸红树林为故事线索,串起一系列精彩的人物表演和电子动漫,并有富有韵律的音乐配合全程,结尾时还有十分绚丽的烟花秀。整体声光俱备、五光十色,看过的人无不称“过瘾”、“震撼”。

  可是,住在周边的居民有苦难言。深圳观鸟协会会长徐萌向南都记者透露,这个商业活动自开办以来,所制造的声光已经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干扰。“我们接到很多投诉,大部分是住在周边的居民,有住在瑞河耶纳的、碧海云天的、御景东方的……大家很多都在问‘人住在这都受不了,鸟儿们能受得了吗?’”居民们这样想,在于还有一群鸟儿住得离欢乐海岸更近,这个项目的南区是水秀表演所在地,北区就是“华侨城湿地”,栖息了很多珍贵的鸟类以及其他动植物。而北区与南区只隔一条白石路,在G oogle地图上搜索,欢乐海岸离福田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只有1.5公里左右。

  尤其是湿地水鸟类在减少

  深圳观鸟协会是个以“保护鸟类”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会长徐萌表示他们从欢乐海岸规划时,就很关注和紧张。“北湖的湿地原生态状态是很好的,聚集了很多候鸟。但据我们监测,从欢乐海岸施工到现在,来湿地的鸟的种类和数量都在逐步减少。”不过,当记者索要能反映出减少的数据时,他说:“暂时还不方便公开。”

  徐萌表示,鸟儿比人想象的聪明,如果一旦受到侵扰,那么鸟儿就不会选择在此栖息了。目前来看,影响的是依赖湿地生存的水鸟,因为湿地的水生动物和浮游动物减少了,水鸟吃不饱,自然就不愿意来了。也难怪,当记者看完《深蓝秘境》之后,旁边一位60多岁的老人感慨说:“天天这么演,又是光又是烟花放炮,这底下还有鱼敢游过来吗?”

  当然,这一带的鸟儿们受到的光污染,不只来自欢乐海岸,还有周边幢幢高楼的玻璃幕墙、霓虹灯以及滨海大道彻夜不停的车流灯等。“尤其是在候鸟迁徙的月份,3、4月和9、10月,我们经常接到电话,市民谁谁又在哪里发现了一只撞残或摔死了的候鸟……特别是很多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会导致光线折射,鸟儿分不清是建筑还是天空,就容易一头撞上去摔下来。”徐萌介绍。

  还不仅是鸟儿,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副教授付新华反映:“光污染也对生态系统底层生物节肢动物的生存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例如,蛾类等多种夜行性昆虫会趋向夜晚的灯而死亡或被捕食,萤火虫则被夜光所驱赶而无法寻找到配偶。”

  欢乐海岸称烟花燃放已经生态专家监测

  对此,欢乐海岸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回应,表示对华侨城湿地的修建和维护,付出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称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对华侨城湿地生态环境修复的调研,自2007年从市政府手中正式接管以来,一直积极与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合作开展湿地保护的研究工作,做了大量的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比如修建生态围堰、补植红树林、清淤还湖等。

  不过,针对“光污染”带来的问题,欢乐海岸仅回复了烟花一项:“经过生态专家专业监测,地处南区的水秀剧场的烟花燃放点与华侨城湿地和周边居民区的距离已达到安全标准。烟花的燃放时间也严格控制在50秒,并且燃放的烟花是特制环保冷焰烟花,燃放分贝也符合标准,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及侨城湿地鸟类的迁徙和生存环境不会造成影响。”X


  长期光污染会引发心率紊乱,专家呼吁建 立“柔和城市”

  光污染引发的问题日渐严重,但是各个可能相关的政府部门都称不在其权属范围内,南都记者最后找到最有可能相关的深圳市人居委,发了书面采访提纲并多番催促之后,得到的回复又是:“10个业务处室都无法回复关于光污染的问题。目前关于光污染的问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权责部门,因此也不归我们管,建议去找城管局或者建设主管部门。”

  尚且无解,就光污染问题,目前只能发起相关专业人士的探讨和建议,并看看别的城市或国家有无可借鉴经验。

  香港光污染也没有立法

  和深圳近在咫尺的香港,城市密度更高,商业与住宅之间更加融合,加上本身城市的国际化程度更高,玻璃幕墙、LED、霓虹等光污染的问题较之深圳更甚。香港的光污染涉及多个部门管辖,包括环保署、房屋署、消防处、海事处、警务署、民航处、食物环境卫生署。其中仅环保署公布数据显示,在2005-2008年四年间,接到有关灯光问题的投诉190宗,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即便光污染问题严重,但是至今香港也未对此立法,一旦产生诉讼,一般以“侵权”立案。

  打开香港环境保护署的官方网站,其专项法律已经覆盖了空气污染、废物处置、水污染、噪音管制、臭氧层、海上倾倒物料、有毒化学品等诸多领域,甚至连停车熄火都已经出台相当具体的条款,但是光污染不在其中。南都记者就此采访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香港所执行主任施若龙,他亦表示光污染在香港也是一个新兴议题,立法会虽然曾经探讨,但目前很多法案都在排队通过,以他接收到的信息来看,目前香港还没有光污染的专项法例。

  香港市民又是如何应对光污染给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记者了解到,对于民间出现的光污染纠纷,一般是民不告官不究。“比如一些传统,会在初一、十五的时候,在门外烧香,烟雾缭绕,邻居当然也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是如果邻居没有提起诉讼,政府也不会干涉,但是如果邻居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便可以投诉到管理处去,根据此前大家关于公共空间签订的公契进行约束,也可以提起诉讼。”施若龙表示,这个比喻或许并不恰当,但是香港法律对于两者的态度基本是相似的。对于市政配套产生的光污染,政府还是会积极改善,比如采用安装截光式灯具或遮光板等。

  日本:广告照明不能使用激光

  香港也曾经准备借鉴其他城市在处理光污染方面的法规,在香港立法会公布的文档中,一份编号为IN 08/08-09号的文件中,汇总了日本、英国、美国加州在光污染方面的立法情况。

  在规定的强制执行方面,英国和美国加州有强制性规范,在照明装置或者是建筑物开建之前,需要获得政府审批,而日本出台的各种规范基本都属于指引范畴,既不需要政府批准,也没有后续的强制执行。

  在管理方式方面,日本和美国加州对于照明区域已经针对照明区域进行分级,其中美国加州更将野生动物保护区列入其中,规定为一级照明区,要求采用能源消耗的照明设施,而日本则将本质上应该漆黑的自然公园和住宅社区定位为一级照明区,管制也最为严格,要求照明装置的亮度也。但是两者所采用的限制标准是不同的,日本是以亮度来对应不同级别区域,而美国则是以能源消耗来对应。

  细节方面,日本要求广告照明不能使用探照灯或激光光束,英国要求使用泛光灯时,应确保地方设施不受过强灯光影响,美国加州则将照明设施的电灯功率上限设置为175瓦,一旦超过必须使用“遮光”设计,让光线射向地面。X


  香港:2008年曾对部分挂墙式路灯安装遮光板

  2009年1月7日,议员叶国谦针对光污染提出质询,他表示,有环保组织发现,部分设置于大厦外墙的挂墙式路灯,由于贴近居民窗户,严重影响到居民睡眠质素。质询中,叶国谦也提到由于光线太强影响到人体褪黑素分泌的问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表示,从1980年开始,路政署已经避免在大厦外墙安装路灯,以降低对于居民的影响,如果位置接近居民窗户,则会在情况许可下采用“截光式”灯具,提升照明和节能效果,并避免灯泡外漏导致的光源散射,减低对居民的滋扰。路政署还会视乎位置和实际需要,加装遮光板,以防止光源散射至大厦外墙。该份回复还表示,为回应公众诉求,路政署于2008年12月完成初步检视全港所有住宅外的挂墙式路灯,除了安装截光式灯具或遮光板外,还会调整路灯在外墙的位置,或将墙灯改为柱灯。

  另一议员李永达随后针对大型广告牌的光污染问题继续提出质询,建议立法规管相关问题。环境局局长回应,机电工程署亦曾就上述问题与商会研讨,鼓励他们如果没有需要,便要尽量把广告牌的光度调小,以免影响居民。议员刘秀成则建议将商业区和住宅区分别对待,但环境局局长回应“香港的住宅区和商业区往往只是一街之隔”,区别会比较困难。但是建议,可以以能源浪费为主线,制订一些监管方式。

  (上述案例内容来源,香港立法会2009年1月7日会议记录)

  眼科医生: 眼球黄斑被光辐射损伤是“不可逆”的伤害

  姚晓明 深圳眼科医院主任医师、角膜与眼表疾病专家

  光污染,在医学界的准确说法是“光辐射”,我们常常提到的日常生活中的光辐射主要指的是“可见光”。所有的光源都是带有光辐射,日常的生活照明的光辐射基本在安全范围内。但不适当的光源是对人体存在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伤害的,尤其是对眼球的伤害,有些则为不可逆的。

  关于光辐射对人身心的影响,有个最有代表性的例子———严刑逼供,很多拷问官会用强光持续好几天日夜不停歇地照射犯罪嫌疑人,那种感觉非常非常难受的。再举个例子,“倒时差”,有更多人对此深切体会,也很难受,这实际上也是令日夜颠倒了,打乱了人体生物节律,尤其是对女性来说,很明显地会体现在生理周期的时间上。与此情况类似的还有我们城市中的一些人工白昼,在一些公共场所,提供的灯光几乎和白天一样,人要是彻夜被这种灯照着,也会影响到人体的生物节律,心情会烦躁不安,如果在夜晚突然被强光刺激到,会心惊肉跳一下,经常这样的话,可能会引起心率紊乱。

  再说细一点,光辐射对眼睛的伤害也有,如果人在不经意间遭到日光射进眼睛,如果是特别强烈的日光瞬间就会引起“日光盲”,属于一种可见光引起的视网膜烧伤,即为,眼球视网膜上的对感光细胞组织“黄斑”部位(黄斑是眼球上高度发达的神经末端组织,有丰富的锥细胞,用于感光,相当敏感),被日光烧出黑洞,看东西时,就会有一个黑点。视网膜灼伤的程度不同,治疗恢复的时间也不同,轻者数日内恢复,如恢复不好将视力障碍。

  总的来说,“眼辐射伤”主要包括可见光、不可见光,如:红外线损伤(红色光线都含有)和紫外线损伤(如日光、紫外线灯)以及激光(如探照灯),均会引起对角膜、视网膜等眼部伤害。要避免长时间注视和接触。同时,还要警惕蓝色光带来的伤害,有研究表明,同等情况下,蓝色光引起的眼部损伤最重。如果眼部“黄斑”受到损伤,则是不可逆的。

  建科院: 建议对玻璃幕墙、城市照明等出台控制标准

  现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商业活动引起的光污染问题,正是当前城市面临的城市噪声、城市热岛等诸多物理环境恶化问题之一。这些问题是传统城市发展模式下的一种特征,某种层面上,他们甚至是城市繁荣的象征。但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对生存环境和民生的关注,光污染、噪声、热岛等城市污染,成为影响宜居品质的重要因素。

  因此,针对光污染我们应该辩证看待,在系统研究光污染对人心理和生理承受程度以及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基础上,建议针对玻璃幕墙、城市照明等光污染源出台设计和运营管理的控制标准。例如,我们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就提出了“柔和城市”理念,就是要在城市规划中把商业区的规划布局上,尽可能减少商业区对居民区的干扰。比如,沿街建筑与居住建筑有一定的空间退让或物理和植物遮挡。还有在建筑立面设计时,不但要考虑日照分析,还要进行立面反射的分析,采用控制窗墙比和外遮阳形式等减少光污染的产生。针对道路照明和建筑立面照明应该强制采用防眩光灯具,减少上射光。LED、霓虹灯等商业广告,应该学习国外经验,建立严格规格、亮度、设置区域和开启时间等的规范,减少对城市居住建筑的影响。X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建筑师: 玻璃幕墙虽然美观,但不可避免造成光污染

  李吉广 深圳市集团设计部建筑师

  越来越多玻璃幕墙的出现是向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美国纽约的曼哈顿、香港的中环等商业和商务旺区,玻璃幕墙的设计已经被广泛运用,象征着城市的现代化和发达度。这种类型的设计已经逐渐被北上广深等一线中国城市的高端写字楼设计师所采用。

  玻璃幕墙在实用上具有它不可替代的优点:排名前列,玻璃材料能够带来一种美观和现代感,玻璃能够反射光线,产生光线造影,尤其是在夜间外围的光线打在玻璃外墙上造成的反射会极其美观;第二,相比传统外墙玻璃外墙更便于清洁;第三,玻璃外墙能够让室内采光更好;第四,玻璃幕墙内可以加入太阳能装置以转换太阳光为能利用的能源。

  但是,玻璃幕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光污染,比如强光经玻璃外墙反射会对人眼造成刺激。其实在玻璃幕墙时代之前,涂料式的、石材式的外墙都会产生光污染,只不过玻璃幕墙的影响更明显。

  科普

  光污染相关“擦边”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物权法:第134条规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于他人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气、蒸汽、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无线电波、光、振动及其他相类者侵入时,有权予以禁止。

  现在仍是法律少有点

  为限制光污染而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国外早在上世纪70年代已出现,而我国一直处在“光污染”环境立法的少有点。

  虽然目前我国有综合性的环保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但没有涉及光污染的规定。在此背景下,《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用于解决纠纷的法律法规也未涉及追究造成光污染者行政、民事等责任的规定。某些省市的条例虽然明文规定了光污染,但只强调应当防治,没涉及防治和处理办法。

  律师:

  光污染立法的少有不能给受影响者提供理想的救济手段

  唐海洋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光污染的专门立法。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海洋介绍说,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法律《环境保护法》,当中并没有将光污染列为环境污染公害,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里有针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噪声污染等相关单行法,但对于光污染这类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环境污染形式并没有系统的立法。

  他表示,与光污染相关的法律为《物权法》,其中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这一条确认了光可以作为环境污染源。

  唐海洋认为,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立法的少有目前还不能够给受到光污染影响的人们提供理想的救济手段,也不能维护好社会公益,更不能有效保护环境,不过按照法律实务中光污染与人们生活切身利益的相关度对光污染归纳为3类。

  首先是侵入人们居住、工作空间的光污染。不管是自发光还是反射光,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前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相邻关系纠纷,或者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作为案由,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原则进行处理,至少能达到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目的,如果要索赔损失,则要举证证明“光污染”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这在举证上有难度。

  其次是在道路、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存在易引起事故、损害社会公益的光污染。如广告牌、射灯等产生的混光、眩光,当前主要通过城管局等部门可以进行行政管理和协调,后续还是要通过立法确定光污染为治理对象,使这样的管理与协调常态化。

  最后是针对过度照明、人为白昼类光污染,这类污染与人们的直接利益无关,短时间也不会造成恶劣影响,可以说不管是立法还是行政监管都是少有。这类光污染会造成能源浪费或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防治与否关乎全人类的大环境,在后续立法上也绝不能忽视。

  目前针对光污染未来的立法,我国环境保护部的《“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中计划全力做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法典编纂的前期研究。在深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计划制定《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对照明的指标进行了规范要求。

  对此,唐海洋建议,应当与时俱进制定光污染防治法,从而使光污染防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光污染防治立法,应该兼顾与民生相关、人类社会公益相关、大自然相关的利益。而在有体系的光污染防治法出台前,可首先从技术规范方面入手,通过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先解决光污染的评价标准问题,对光污染定性科学定义,让当事人起诉、法院审判、行政执法都能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招商臻城

招商臻城

34000元/㎡

龙岗

查看详情
保利瑧誉

保利瑧誉

92000元/㎡

宝安

查看详情
翰熙典居

翰熙典居

85000元/㎡

南山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