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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房产局再查6家房企 4个项目捂盘1个项目造假

2017-06-26 10:02:30 来源: 辽沈晚报

时隔3天,沈阳市房产局再次出击,突查6家房企,其中4个项目涉嫌捂盘,浑南区1个项目更是涉嫌采用造假认购协议的手段,以掩盖捂盘行为。
  6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在媒体上首次公开曝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八成项目存在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此后,一些开发企业开始自觉纠正不合规定的地方。
  但连日来仍有不少市民反映,部分开发企业并未有所收敛,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违规销售,继续捂盘,继续蒙骗购房人。
  为此,沈阳市房产局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和掌握的监控信息,对投诉较多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项目一:4份认购协议疑点重重
  位置:浑南区浑南中路

  沈阳市房产局提供资料显示,该项目11#、12#、14#、15#楼4栋高层已于2017年5月25日取得预售许可证。
  到达现场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对其销售情况进行调查。
  一位男性售楼员介绍,项目均价在8300元/平方米左右,并询问记者需要选择的户型和楼层。
  “12#楼都多大面积的?”销售人员称,目前4栋高层中只有11#在售卖,而12#、14#、15#由于没有取得预售许可,所以不能对外出售。
  大约10分钟之后,房产局检查人员进入现场。
  “11#、12#、14#、15#取得预售之后,都按规定对外公开销售了。”面对检查人员,项目销售经理给出了另一个答案。
  检查人员追问:“4栋高层位置相近,为什么12#、14#、15#没有一户网签备案?能否提供这几栋高层的销控表?”
  听到这些,销售经理显然有些措手不及,但还是安排人员去拿了销控表。
  销控表显示,近一个月的时间,3栋高层只卖出了4套房子。销售经理解释,卖出的4套房子只是签订了认购协议,所以没到房产部门备案。
  检查人员要求其出示已售4户房源的认购协议,以核实已售房源的真实性。大约5分钟之后,销售经理提供了4份认购协议,但仔细比对,其中疑点重重。
  记者注意到,4份认购协议字迹潦草,其中14#的认购协议上,单价一栏并未填写。除此之外,4户房源楼层不同、户型不同,但售价均为1万元/平方米,不符合“一房一价”的常理。
  面对检查人员的质疑,销售经理略显语塞。检查人员复印4份认购协议后表示,要对其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核实。
  检查人员告诉记者,除了这些明显的瑕疵外,他们还注意到,4份协议双双连号,而编号为02的协议比03号的协议签订日期还要晚。种种迹象表明,4份认购协议很有可能是临时制作,以应对检查。
  项目二:“楼王”3个月一套没卖
  位置:浑南区朗云街

  该项目的售楼处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着五证,但对购房者而言十分重要的销控表却没有对外公示。现场负责人表示,购房者可通过电子大屏进行查询。
  在检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表示,所有取得预售许可的住宅均一次性对外销售。
  检查人员现场咨询了5107、5110两栋楼的销售情况,房产部门系统显示,上述两栋住宅已经在今年4月取得预售许可。
  项目现场负责人提供的销控表显示,5107号楼基本销售完,仅剩5套房源。近期,该项目将对已售房源进行网签备案。经现场核实,5107号楼已售房源的信息真实有效。
  该项目较大的问题集中在5110号楼。从沙盘来看,5110号楼是整个项目中位置较好的一栋,也就是所谓的“楼王”。但近3个月的时间,“楼王”却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
  对此,项目现场负责人解释称,目前,5110号楼房源的定价在1.4万元/平方米,可能价格过高,导致无人问津,“我们也不着急卖,所以也没重新定价”。
  现场一位购房者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楼王”现在也卖,销售没给他看过销控表,可售房源的信息全凭售楼员的一张嘴,一些他看好的房子,售楼员告诉他还没开始卖,导致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另选了一套房子签订了认购协议。
  项目三:预售许可和销控表等没有公示
  位置:和平区南堤西路

  该项目销售负责人在现场十分配合房产部门的检查,但由于对政策的了解不深入,现场还是存在预售许可和销控表等没有公示的问题。
  销售负责人表示,很多取得预售许可的住宅已经售罄,所以没有对外公开相关销控和证件。房产部门在核查其认购协议后,表示该负责人的说法属实。
  在现场,检查人员对其负责人讲解了相关政策:“明天你这个项目有一栋楼要取得预售许可了,记住一定在10日内公开所有可售房源。”
  该负责人现场表态,项目将于本月底开盘,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公示销控表等,一次性出售可售房源。
  6家房企检查情况通报
  项目位置:浑南区浑南中路主要问题:信息不完整、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掩盖捂盘行为
  11#、12#、14#、15#楼4栋高层已于2017年5月25日取得预售许可证。据购房人反映,销售人员介绍只有11#楼可售,而12#、14#、15#楼未取得销售许可,暂不销售。
  但是,当检查人员问及现场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12#、14#、15#也在销售。检查人员要求提供楼盘销控表,销售人员回后台打印了3栋楼盘的销控表,显示有4套房源已出售。
  检查人员进一步要求核验4套已售房源的买卖合同,销售人员提供了4份手写的认购合同,其中12#楼认购2套(房号为1-3-1、1-5-1),14#楼认购1套(房号为1-2-1),15#楼认购1套(房号为1-2-1)。这4套认购房源均为1单元1号门,认购单价均为1万元/平方米。
  不同栋、不同楼层的4套房源售价一样,违背常识、涉嫌造假。12#、14#、15#楼涉嫌捂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项目位置:浑南区全运五路主要问题:公示信息不完整、涉嫌捂盘
  1.未公示2017年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楼盘销控表。
  2.15#、21#、22#、27#四栋楼(292套住宅和24套网点)已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预售许可证,暗访时销售人员介绍住宅已售罄,但市房产局备案系统显示还有24套网点和23套住宅是可售状态。
  面对检查人员的质询,项目销售负责人说,网点已有人认购,正在申请改套型;住宅有一部分有认购协议,其他的已内部认购或公司领导交待已口头预订。
  该项目涉嫌捂盘,未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项目位置:浑南区朗云街主要问题:公示信息不完整、涉嫌捂盘
  1.未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楼盘销控表。
  2.编号为5107、5110号两栋楼于2017年4月20日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只有5107号楼进行了公开销售,而5110号楼至今一套未售,涉嫌捂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项目位置:和平区香港路
  主要问题:涉嫌捂盘14#、15#两栋楼已于2017年3月24日取得预售许可证,11套网点至今未售,涉嫌捂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项目位置:和平区南堤西路
  主要问题:公示信息不完整未公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楼盘销控表。
  项目位置:浑南区世纪路 主要问题:公示信息不完整未公示2017年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楼盘销控表。
  
  相关政策
  10日内公开 一次性销售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并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楼盘销控表,不得分期分批销售。
  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许先售、捆绑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责令限期整改。
  对妨碍执法检查或逾期未整改的,要暂停其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要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性质恶劣的,要依法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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