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工作,全面落实海葬惠民政策,2017年市民政局计划组织45期海葬活动,首期活动将于3月11日正式启动,现已进入手续办理阶段。
据介绍,参加海葬活动的家属可通过咨询电话报名,并在一个月内携带以下有效证件:故者的死亡证明及户口簿注销页的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参加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申请人中国银行银行卡一张,按照工作人员指定日期到沈阳市海葬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确定海葬日期。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示,13周岁以下儿童请勿参加海葬活动,高龄老人、有疾病家属参加海葬活动须有亲属全程陪同。
报名电话:23475222 23476222
报名网址:www.sy96144.com
办理地点:沈阳市海葬办事大厅新址位于大东区北海街20号5门(沈阳市胸科医院正门对面门市)
公交车站:229、159、298、213、127、271、245(胸科医院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