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称,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较低首付款比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较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V观点:
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在微博上戏言:“出个政策也婆婆妈妈的?”--出自任志强个人微博
经济学家马光远: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回到了20%,意味着房地产救市大幕拉开。--出自政策出台后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