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年,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9月29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通贷。全省其他城市职工在沈阳购房,可以与沈阳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同等待遇。
据介绍,如果在沈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限额为80万元。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即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为60万元。商业贷款额度由组合贷款的银行审核与确定。
据了解,在贷款利率方面,全省其他城市职工也与沈阳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目前,沈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75%,五年以上的调整为3.25%。 贷款的期限为1年,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目前,沈阳市异地贷款发放时限为,商品房贷款8个工作日;二手房贷款10个工作日;组合贷款10个工作日。据了解,在沈阳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要到专门大厅。沈阳市公积金异地贷款服务大厅位于浑南区(沈营路29-14号),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内,您可以享受到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