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以药养医,取消药品加成,增设医事服务费……一系列医改举措出台。这意味着,包括新民市等11家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据介绍,11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从10月1日起陆续开始,预计到2013年6月,全部试点医院将脱胎换骨,完成改革。届时,这些县级公立医院的就诊率将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昨日,辽宁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据介绍,改革后,将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协调运行,破除“以药补医”现状,控制医疗费用,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完善医保付费方式,发挥医保补偿和控制作用,将医疗技术服务消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并将新增的医事服务费、床位费、护理费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另外,通过药品招标采购,试点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减少目录外的药品使用率,确保个人自付自费率控制在30%以内,试点医院还将取消15%的药品加价率。沈阳晚报记者 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