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必须办理准租证,房主年交管理费80元,原公安、房产局收费变为社区收费,房主将房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姓名、证件的,警方罚款200至500元。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才能租房,否则罚款50元。8月1日开始,作为全国试点,沈河区将率先实施这些新规。7月26日,记者针对上述问题,采访了斗姆宫派出所长张雷、大西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晓波、沈河巡警大队长杨洪亮。
公安收费变社区收费
问:“以费养管”试行半年,有啥困难吗?
答:试行以来,发现很多居民不知道这个规定。此外,沈河区流动人口多(常住人口70多万,实际人口100万),周转快,很多流动人口不知道办理居住证,也不知道需要找拥有准租证的房主租房。
问:为啥要实行“以费养管”新政?
答:过去推行“以费养管”老政策时,由房产局安排专人收租房管理费,收不上来,后来派出所协助收费,还是不管用。为啥?他们忙不过来,也不了解社区出租房的情况。
流动人口必须办理居住证
问:新规定实行“以证管人”的模式,什么叫“以证管人”?
答:这里的证是指居住证,新规将居住证与流动人口的入学、考驾照、买车、租房、就业等活动联系起来,使居住证成为流动人口工作生活中的必要证件。许多流动人口会主动前来办理居住证,有利于对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的管理,也有利于方便流动人口的生活,增强其归属感。
问:不办理居住证咋处罚?
答:办理居住证具有强制性,对于年满16周岁却没有及时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罚款50元。另外在全市范围内,留住无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工地等,也要接受处罚。
房主出租房子先办准租证
问:房主如何出租房屋?
答: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经审批后存档,发放《沈河区房屋准租证》、编码牌,最后持相关手续到社区办理登记,并交纳住房租赁手续费。
问:80元年费是如何确定的?
答:由房产局委托街道(社区)收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按照辽价发[2002] 124号文件规定标准,每套房屋租赁一次收取80元,该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此项费用80%划拨对应街道办事处,20%划拨区房产局。
按照规定,80元应是租赁一次缴费一次,但如果一个房屋每3个月收一次租,那么一年就需要交4次费。因此实际执行的是每套房屋每年收费80元,不论出租多少次。收费80元,是因为房主出租房屋有了一笔收入,而这笔收入是不用纳税的,因此需要向社区缴费。收费也是管理出租房屋的过渡时期的一种形式,以后会尝试“费改税”。这一费用,目前是由网格间共享。
问:不办准租证,偷偷租房如何处罚?
答:房主每次更换出租对象都要到社区进行登记,否则会受到处罚。一旦登记之后,街道便会对其进行定期走访,一旦在房主不在时(尤其是不在本地)房屋内发生违法事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房主将房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姓名、证件的,警方罚款200至500元。房主明知租房人利用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不向警方报告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的拘留5日,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网格化”管理社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
问:沈河区作为全国试点,特点有哪些?
答:将整个沈河区各社区分成一个个的网格,每个网格设网格长、网格员和志愿者,网格长一般由社区负责人担任,进行网格巡视。据大西街道志新社区网格长张晶反映,目前已通过网格巡视避免了两次煤气爆炸,大大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居住幸福感。网格长带领网格员和志愿者进行走访巡查时,统一身着红马甲,现在因为天热,换成了袖标。许多志愿者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在家闲不住,经常主动出来在各家走动,一方面丰富了老人的生活,一方面加强了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网格化”管理减少了社区内的纠纷、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类安全事故。
问:新增加的“一站式”管理,具体内容是很忙?
答: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在各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可以同时享受包括居住证、准租证、婚育证办理及查验、宣传资料发放、政策咨询、受理投诉、解决争议等项目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问:允许“日租房”存在吗?
答:允许,对“日租房”这一新兴租赁类型的管理,不允许短期内一个房间同时租给多人,日租房单次出租一个月以上需要到社区登记。
没有准租证 不给办工商手续
问:不办准租证,能办理工商手续吗?
答:工商沈河分局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对于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在办理工商手续时,应出示《沈河区房屋准租证》。
问:何时开始执行?
答:8月1日开始,沈河区全面正式执行“以费养管”新规。
问:目标是什么?
答: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准租证新规,目标就是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证”办证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归属感得到显著增强。本报主任记者 崔平 实习生 何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