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晓波报道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了解到,沈阳市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起开始录取,8月中旬结束录取,其中7月21日进行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的优质普通高中录取和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
据了解,今年沈阳市中招录取继续全面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加分及照顾录取信息及招生学校计划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通过计算机对全部信息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出《录取新生登记表》、《录取新生审批名册》、《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在录取当天能够快捷地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普通高中的统招公费生、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一分一清的录取办法。
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时,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三科成绩之和仍然相同,首先按照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数学单科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即将同一分数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把这一分数的考生档案投完之后,再投下一个分数的考生档案。
录取指标到校生时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省重点高中录取结束后,7月25日进行师范学校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工作;7月29日进行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工作;8月2日进行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录取工作;8月7日进行一般高中录取工作;8月10日进行一般职业高中录取工作。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在8月上、中旬进行。
今年沈阳市继续实行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办法。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学校将指定专人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确保《录取通知书》及时发到每名录取新生手中。中招各批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考生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和“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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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办高中3年内取消择校
本报讯记者王晓波报道昨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状况通报》,教育部规定,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辽宁省教育厅表示,辽宁将按照这个要求进行公办高中的招生的改革。
另外,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普高招收择校生的比例由30%降至20%也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并且我省还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不得举办或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教育部要求,3年内,要在加大投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线路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的具体实施情况将按照国家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