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完房不想还了
2009-08-12 11:18:51
来源:
华商晨报
作者:史云峰
将自家的房子借给朋友居住,钱某挺仗义。
可他没想到,往回要房时,朋友顾某却变脸了。
昨日,丹东市人民法院介绍,十几年前,老钱夫妇花了6万多元在丹东市内买了一套房,产权性质为公产房。这套闲置房两年前就借给朋友顾某居住,顾某帮老钱将房屋产权由公产改为私产。去年,老钱因故要收回房屋。但顾某声称,老钱已经把房子卖给她了。
老钱夫妇就把顾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顾某腾房。
8月10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查明,顾某在办理涉案房屋变为私产的过程中,以老钱的名义签订合同、交纳款项1.3万余元并交纳房屋维修基金、房租等共计2.5万多元。8月10日,丹东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老钱偿还顾某垫付的各项费用2.5万余元,顾某将涉案房屋交还老钱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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