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
2009-07-09 10:39:58
来源:
沈阳日报
1、申请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
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4、办理担保及抵押
5、放款
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
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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