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一对“80后”夫妻,结婚还不到两年,就闹起了离婚,还牵扯出婚前房产争夺案。最后经过法院判决,小夫妻之间的争夺战才暂时画上了句号。
今年年初,诸暨市人民法院接连收到两份起诉状,一份是妻子起诉离婚,另一份是丈夫起诉要求撤销《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争抢”着当原告的,是一对“80后”小夫妻。
小徐和小周于2010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据丈夫小徐说,在妻子小周的多次要求下,双方于去年7月份,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他们在协议当中确定:婚前小徐父母出资购买的一套房子及房内全部物品和设施,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签订后,小徐又突然不放心,同一天又跟妻子补签了一份《约定》:只要小周不出轨,双方婚内财产全部赠与小周。
可随后几个月里,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去年年底,小周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徐离婚。小徐害怕人财两空,连忙赶在离婚案件开庭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庭审期间,夫妻双方展开激烈争辩。小徐称,房屋仍登记在自己名下,所有权没有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可撤销赠与。小周则辩称,房屋是小徐婚前贷款购置的,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归还按揭,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小周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她的主张没有被法庭采纳。依照《合同法》规定,小徐的确有权撤销房产赠与协议。因而,法院最后作出判决,撤销《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中关于房屋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