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尤其是当下,一切媒介都能成为广告的载体。小到一个口香糖,大到一套房子,我们最直接了解信息的途径,都是通过广告。近日,时隔17年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再次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开发商再也无法任性 学区房、抱大腿通通OUT
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关于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看完这些新规定,感觉下个月苏州的开发商都要跪了,这以后还怎么做广告呀,名校学区、交通规划和在建商业的大腿都不能抱了。那些充斥着苏州户内户外的楼盘广告,如新区双实验学区房、立达学区房、10分钟到轨交、30分钟到古城区、XX元/平米起、坐拥繁华商业之类的广告词都不能再用了。难道以后都要靠“金辉呵呵”(金辉优步花园之前招标案名惊现"呵呵")这种事情来博眼球了吗?
新广告法曝光业内质疑声强烈 臣妾做不到啊
相对于有些人的忧心忡忡,苏州大部分开发商并不以为然。小编采访到一个业内人士甚至表示:“应该不会有开发商会为了这次的新广告法规去更改自己项目的广告,新版法规并没有与旧版出入太大,不能以学区房之类的做广告也有提及,但从现有的楼盘广告来看,旧版法规也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方圆地产的分析师也认为:房地产不像其它商品,每种类型的价格都可以统一定价。如今一房一价,很难说明真实的销售价格,只能给一个大概的范围,并且大部分房地产广告都算比较规范,但是广告法本身还存在很多漏洞,许多都是有法可依却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