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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企业向员工赠送的房产也要缴个税

2012-12-18 11:23:11 来源: 新华网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回答纳税热点问题时表示,企业无偿赠送房产给投资者本人或家属,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税总纳税服务司也在回答“个人转租房屋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时表示,根据税总有关文件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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