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姑苏晚报报道,据《法制日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的进展和经验,组织研究起草条例,并争取2012年上报国务院。
报告认为,住房保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加强法制建设。考虑到我国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中主要明确住房保障的目标、原则、范围、责任等,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