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姑苏晚报报道,“免费发放的这份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情况一目了然,让人放心参保、明白缴费!”52岁的王荣明,是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昨天下午拿到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时,他挺开心。即日起,市区99.94万名社保参保职工,将陆续收到本人的《2011年度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据悉,苏州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全国排名前列向参保人员发放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城市。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是记录参保人员的核心权益,参加社保和享受社保待遇的有效凭证。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发放对象,是市区职工社保参保人员和享受职工社保待遇的退休人员。昨天,市属文艺院团管理中心社保经办人戴女士说,“自己从事社保经办多年,也算是苏州社保发展的一名见证者,近几年,苏州社保的确让我们这些单位经办人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便利。”
昨天,记者在发放启动仪式现场看到,此次发放的全新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详实,分A、B两个版本,分别适用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等各类人群,记录个人基本情况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2011年度清算及2012年度预划、2011年度职工医保医疗费用、2011年度医疗救助金发放等五大类情况、信息。其中,A版还有2011年度参保缴费,B版还有2011年度养老待遇支付。
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真实地反映了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保义务,享受社保权益的状况,是一份“档案证明”,同时也是参保人员维护自身社保权益的“权益证明”,可作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他告诉记者,与之前发放的各类对账单相比,内容更为全面,可谓“一单在手,权益尽知”。今后,社保部门将逐步将权益记录单的发放对象扩展到城乡所有参保人员,并不断扩充记录单项目内容。
据悉,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将由市社保中心委托市邮政局寄送至个人。其中,单位在职职工、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寄送至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等个人则寄送至其在社保、就管部门登记的家庭地址。昨天社保中心提醒,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可作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