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只要是目前名下无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待遇。那么在苏州呢?。【话题热议:我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故事】 |
从今年元旦起,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松动,“认房又认贷”调整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只要是目前名下无房的家庭,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待遇。【北京新规定:名下无房家庭可按首套贷公积金 】
北京一向是政策的方向标,那么在其调整了公积金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后,苏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样的,又是否会“跟风”呢?
今天上午,记者咨询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苏州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但是相对于北京此前“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苏州本身的公积金政策要宽松很多。
据悉,按照北京此前公布的政策,公积金贷款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与商贷相同,为“认房又认贷”,即只要有过贷款购房或者名下有过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也将受到限制。
但是在苏州,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分为四情况:一是以前没有贷过款的,现在还可以贷款;二是以前贷过款,但已经还清的,还可以继续贷款;三是以前贷过款但还没有还清的则不能再贷款;四是贷款未还清,但自己只是共有人不是贷款人的,也不可以贷款。总结起来,苏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不管贷款人名下有几套房产,只要名下已经没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就可以继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