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庄里生活”报道:2月28日,搜狐焦点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悉, 河北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沧州、唐山、定州、辛集市于2月28日18: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以下为通知全文:
冀气领办〔2017〕31号
关于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2月28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2月28日结束。
现请你市及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沧州、唐山、定州、辛集市于2月28日18: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应急响应终止2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停限产企业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