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楼市快讯”消息:12月19日消息,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鹿泉区为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管理,维护鹿泉区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添加微信号weivvfd获取最全面的石家庄楼市资讯】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管理,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现通知如下:
1、填写申报房地产评估诚信档案电子档案,对法人基本情况、人员情况、机构情况、评先创优情况详细填写。
2、如实填写登记备案表,报送审核盖章。
3、按照评估服务标准收费,评估费票据使用正规税票,不得使用自制收据。
4、按照正常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不得迎合产权人高估和低估要求进行不正当竞争。
5、每季度将本季度业务开展情况上报邮箱。
6、各评估机构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切实维护居民的住房消费权益,对在经营中失信的企业和法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网上公布。
7、未按上述要求备案和开展工作的评估机构将被取消第二年备案资格。
备案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31日,过期本年度不再受理,备案有效期为2017年度。备案表送鹿泉区房屋登记部门审核盖章,诚信档案详细填报后发邮箱:zhangminggang1000@126.com,联系电话:8218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