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11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如何推动石家庄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的发展,可以说,该份《意见》的发布为石家庄未来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目标和方向。
搜狐焦点特推出特别系列报道,对这份《意见》进行解读,为您展现未来石家庄的发展大规划。
搜狐焦点特别解读“石家庄新型城镇化规划”:近日,搜狐焦点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表明,“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点击查看《意见全文》】
石家庄2020年完成城中村改造
搜狐焦点发现,《意见》中多处提到了关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和规划。在“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中提到,未来将“大力改造提升主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承载能力。严格控制大规模旧城改造,逐步降低城市开发强度和密度。有序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2020年完成城中村改造
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中也提到,“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明确各县(市)、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和完成标准,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抓好目标任务落实,2016年及以后年度新启动的棚户区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城中村改造回迁面积不超过300平
搜狐焦点了解到,有关城中村改造政策,在2016年6月8日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就曾披露。此份《意见》规定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实现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彻底分离,做到净地收储,净地供应,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
关于城中村改造方面,《意见》指出,“城中村改造每户总回迁建筑面积原则不超过300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补偿安置并清场验收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土地供应计划,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规划条件后,依法依规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或农用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征收或转用手续;涉及零星国有地块的,地上房屋由政府收购后,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统一供地。”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该《意见》也给出了处理方法,“对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按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项目,继续执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政策;回迁安置面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办理产权证时等价值部分免缴相关税费;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