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华城C地块第四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2017]汕规龙建字第003号
发证机关: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
发证日期:2017年2月8日
建设单位(个人):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宜华城C地块第四期项目
建设位置: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
建设规模:(1)C02-02第四期住宅项目12幢13层高层住宅(沿街一层带夹层商铺),地下室2层;(2)C02-04地块社会停车场1处。总建筑面积210531.26㎡,其中:①计容建筑面积131991.95㎡(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26298.17㎡,商铺建筑面积4599.85㎡,物业管理用房128.62㎡,垃圾收集间97.95㎡,机械停车楼867.36㎡);②不计容面积78539.31㎡(包括地下车库面积76511.75㎡,其中人防面积38000㎡;架空活动层面积2027.56㎡)。
项目位置: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
项目规划内容:
宜华城C地块第四期项目总平面图
C02-02地块拟建12幢13层高层住宅(沿街一层带夹层商铺),地下室2层。项目实用地面积242384.80平方米,地面(计容)建筑面积317524.09平方米。
C02-04地块拟建社会停车场1处,地块总面积为2300.30平方米,停车位共115个。
项目交通组织:除标注外,住宅前小路路宽2.5米,小区内道路路宽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