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新津街道佳和、东和经联社和汕头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合并出具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龙湖区新津街道佳和、东和经联社和汕头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合并归宗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类别:合并出具规划条件
用地位置: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商业、商务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R21、B1、B2/R22)
总用地面积:7283.60平方米(10.925亩)
实用地面积:7277.10平方米(10.916亩)
公示日期: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2日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304房)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项目位置示意图。
联系电话:88580109 监督电话:88580105
2017年1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