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利达(汕头)实业有限公司“三旧” 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受理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请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佰利达(汕头)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名称:“三旧” 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长江路与黄山路交界东南侧
公示日期:2017年1月16日至1月25日
本项目有关图件可在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公众网站查阅。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汕头市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304房)查询。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查询电话: 88580106 监督电话: 88580109
附: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黄山路东南侧“三旧”改造项目用地。
2.项目布局:本项目拟建9栋16-18层小高层住宅,1栋7层商务楼,1栋3层幼儿园,配套公厕,社会停车场,及物业用房、配电房,水泵房,业委会、垃圾收集间等市政设施项目。
(1)B01-1地块规划建设9栋16-18层小高层住宅,沿街设置两层商业服务网店。本地块实用地面积31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188.77平方米,容积率4.5,绿地率30%,停车率19.53%。B01-1地块(1#-9#栋)限高为54.9米至60.6米。
1#栋、6#栋为18层小高层住宅,均设置两层商业网点,建筑总高度为53.15米,女儿墙高度为1.2米;
2#栋、5#栋为18层小高层住宅,一层层高为3.0米,其中5#栋首层局部为公共架空活动层,二至十八层层高均为2.95米,建筑总高度为53.15米;
3#栋为17层小高层住宅,设置两层商业网点,一层层高5.8米,二层层高3.95米,三层至十七层层高2.95米,建筑总高度为53.15米;
4#栋、7#栋为17层小高层住宅,设置两层商业网点,一层层高为3.9米,园心首层为3.0米,首层局部为架空活动层,二层至十七层层高为2.95米,建筑总高度为50.80米;
8#栋、9#栋为17层小高层住宅,沿街设置两层商业网点,一层层高为4.50米,二为3.30米,园心首层为3.6米,二层至十七层层高为2.95米,建筑总高度为50.80米;
(2)B01-2地块规划建设1栋3层幼儿园,其中有活动室、寝室、多功能室等配套设施。本地块实用地面积350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7.92平方米,绿地率35%,停车率15%。B01-2地块(幼儿园)限高为28米。
幼儿园首层层高4.8米,二、三层层高为3.6米,建筑总高度为12.00米,女儿墙高度1.2米。
(3)B01-3地块规划建设1栋7层商务楼,其中有公共厕所、社会通车场等配套设施。本地块实用地面积491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02.28米,停车位共116个,公共厕所位于一层。
10#栋为7层商务楼,首层层高4.6米,二、三层层高为3.5米,四层-七层层高为3.0米,建筑总高度为23.6米,女儿墙高度3.0米。
3.项目道路交通:B01-1地块住宅小区的人行出入口设于黄山路,设置一层地下停车库。B01-2地块幼儿园主出入口设于珠业二街,设置地面停车场。B01-3地块社会停车场主出入口设于长江路,设置一层地下停车库。B01-1地块与B01-3地块地下室连通,总停车面积30694.67平方米,停车率达20%,满足停车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