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鼎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鼎福生活广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前公示
根据汕头市鼎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对鼎福生活广场项目(下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鼎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鼎福生活广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3-5栋1-3层裙楼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鼎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验收调查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龙湖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15年11月27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以汕环龙建[2015]73号批复汕头市鼎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鼎福生活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251.42m²,使用面积为25043.97m²,共3层,一层主要为百货商场,二层主要为生活超市,三层主要为小型餐饮群。小型餐饮群配套餐位1230个(现有920个),标准炉头20个。目前进驻共9家餐饮店。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噪声:排气管、冷却塔等主要噪声源落实减震降噪措施;
2、废气: 饮食档油烟经大楼配套的静电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处理后引高达标排放;
3、废水:厨房废水收集后经大楼配套的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已设置规范化排放口。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经济综合楼四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462170
传 真:0754-88267729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