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饶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关于新一轮公积金调整政策的消息,引起了不小的反映。
那么公积金都做了的那些调整,调整的背后又透露出怎样的房地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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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首付不低50%;不得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
(二)暂停户籍不在我市的异地缴存职工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点评
取消原政策中“购买90平米以下的自住房,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20%”规则,首房提高小户型的购买压力,在买不起房和为了在县市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那么他们会转战到租赁市场。
这让本蜂想到了近日火热的广州“租购同权”新政,难道政府是要紧随一线城市盘活租赁市场???
另外暂停异地公积金购房政策会有效保护本地籍贯持有公积金购房者的权益,增加他们选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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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消“按余额倍数计算后,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计算”规则,并将贷款额度从“20倍”调回到“正常缴存余额的16倍”
(四)取消“购房职工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确定贷款额度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方还款收入按我市上年较低工资标准计算”规则
(五)将“职工贷款年限由原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基础上,在放宽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恢复为“职工贷款年限由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但不超过30年”
(六)除离退休、调离本市、死亡(宣告死亡)等销户提取外,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后,其账户内保留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少于上年缴存额
点评
从公积金余额留存、还款计算方法和贷款使用年限三方面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门槛”,在商业贷款条件不变前提下,可以有效控制公积金体系的金融风险,促进商业金融贷款市场资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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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取消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取消“缴存职工本人为子女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
点评
第7条的调整将会降低一部分靠父母贷款买房的孩子购房意愿和二套房购房者意愿,从而一定程度上缩减“二套房”投机者霸占房源机率,为其他买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空间。
但作为需要婚房又没有能力买房“孩子”的一员,我表示无法接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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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金额提高到不超过12000元/年/户,原则上每年提取1次”规则恢复为“租住普通住房的,按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600元标准控制,且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房租总额,每年提取不超过7200元。”
点评
降低公积金对租房的支持额度可以拉动经济消费,降低银行存款率,另外更可以刺激一部分有能力购房者去买房,保证房地产有一定的客户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