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城市中购买的房产,70年后怎么办?”争议多年的话题到现在依然没有决断。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再次发声,引起大量关注……
信息综合自央视新闻、新 浪微博等多家网络媒体
小黄蜂整理报道
全国政协常委:
厉以宁:“明确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新法律法规不宜拖得太久,早出台,人们早安心。”
产权保护是一件大事,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不光涉及“安心”居住,更是关乎“安心”生产、“安心”经营。
全国人大代表:
蔡继明:“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对民营经济意义重大,通过产权保护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才能让市场更有生机和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指出产权保护未尽人意的地方:
目前私有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尽管恶性强拆事件已有所减少,但问题仍然存在;
一些人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有部分民营企业家因心存担忧而投资乏力,甚至考虑转移资产到海外。
国土资源部官员:
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大家也有自己的看法。在等待有关法规出台的同时,我们不妨来回顾下涉及产权问题的“著名案例”。
惊!花钱买的房居然不是你的?
去年4月,温州出现过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举个例子,等你房子产权到期的那一天,假设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如果你要续期,那就得交60万。
去年温州20年住房产权到期问题
国土部回应:自动续期不收费
去年12月23日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指出,针对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
这是《物权法》149条讲的,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不收取费用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现在是按有偿怎么收费,无偿怎么收费,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
“三正常”: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因为这个案例,引发了大众对于产权的强烈关注。为什么花钱买的房子不属于你呢?下面就简单的为大家梳理下关于产权的相关问题。
1)房屋产权年限如何划分?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你买了这个房,房就是你的,没有时间年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1.70年产权的是标准住宅用地,户型选择多,物业费、水电费较低,更适宜居住;
2.其他两种产权用地上也会有住房,一般是超小户型,首付更高,执行商业水电标准,物业费也较高,更适宜投资
2)70年房屋产权如何计算?
根据图例,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
一般情况下,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例如房地产商2006年拿到地,房主2008购进房子,房屋产权则持续到 2006+70=2070年。
3)现有的法律怎么说?
《物权法》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综合业内人士的观点: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至于不要交费、交多少……有关详细规定还是要等待相关法规出台。
对很多人来说,房子可能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这个问题到底要怎么处理?今年还会有什么重大政策?请锁定小黄蜂的较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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